“以前调解纠纷要找社区、找政府,现在有了纠纷就在家门口找巷长,他们说话有分量,办事公平公正,我们都服气!”12月9日,清丰县城关镇南关村居民王大爷对走访的巷长点赞。
王大爷所说的“巷长”,就是从热心公益事业的社区工作者、党员干部、村(居)民代表、退休干部或者网格员中选举产生的当家管理人。针对辖区老旧小区多、市场主体和租住户混合交织、居民结构复杂、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实际情况,9月份以来,该镇探索推行“街巷长制”试点,以“街巷长制”推动“街巷长治”,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幸福指数。
落实三级管理,打通基层治理“经络”。该镇制订实施方案,以西苑小区、衙前街等5条街巷为试点,在辖区所有城中村、三无小区、家属院所属街巷推行“街巷长制”,搭建“总街巷长—街长—巷长”三级管理架构,在镇政府设总街巷长,由镇长担任;各管区设街长,由管区分管日常工作的科级干部担任;下设若干巷长,从辖区网格员、党员志愿者、居民代表中选出。通过实行“街巷长制”,推动基层问题由管区干部“照单全收”向县乡两级逐级化解转变。
明确三项职责,牵紧基层治理“绳络”。街巷长对街巷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。一是知情之责。街巷长要掌握所负责街巷的基本情况,搭建“小院议事厅”议事平台,将水电气暖、环境卫生、物业管理等易发生矛盾纠纷的治理热点纳入议事范围,实现群众从“站着看”到“跟着干”再到“自己管”的转变。二是处置之责。街巷长要对街巷区域发生的社会治安、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。对于简单纠纷,分级分类快速处置;对于复杂矛盾,巷长及时上报街长,由街长统筹协调辖区资源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,实现问题点对点销号。三是管理之责。街巷长对街巷内网格员、协管员、志愿者等力量统一管理,统筹日常巡防、消防安全排查、入户宣传等工作。
发挥三个作用,兜牢基层治理“网络”。一是发挥“联络员”作用。街巷长与社区居民的协同互动,有效促进了上情下达、下情上达,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民意支撑。二是发挥调解员作用。街巷长发挥有威望、有经验的优势,在协调解决街区停车管理、环境治理等问题时及时与群众沟通。三是发挥监督员作用。街巷长坚持每日巡查并形成情况记录,各管区街长每周深入街巷督导检查,总街巷长每月听取街巷工作汇报、经常性开展街巷走访指导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。
据了解,该镇街巷长上任3个月以来,共调解邻里矛盾20余件、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40余件。(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王艳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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